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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机关公益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10-31 21:10

自开展“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一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及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920件,立案47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06件,这是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专题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利岷介绍,去年8月起,新疆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一年间,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对于发现的涉及保障“三项安全”公益诉讼线索4920件中,立案47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06件,还发出公告1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9件,法院审结19件,其中调解7件,判决12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守护舌尖上安全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新疆检察机关规范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检察机关督促监管部门在22家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施;整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违法行为;整改187家销售未检疫生肉制品摊贩及店铺;开展“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按要求包装食品专项整治,查处无标签散装食用油,切实保障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

为确保中、小学周边及校内食品安全,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小饭桌”不规范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新疆检察机关督促整改“小饭桌”140余家;整改多家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食品的商店、饭店、水果店、服装店;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走进校园,联合对学校食堂及校内超市进行监督检察,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新疆检察机关还加强了速冻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盐安全监管,督促监管部门查处问题冷冻肉和下架“三全”问题水饺,规范速冻行业进货查验制度。以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为重点,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业执法大队联合对大型超市、商店仓储、销售的小包装盐进行随机突击检查,发现未持证跨省经营1件,涉及产品约30吨,疑似销售假盐1件,涉及产品约2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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