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议期间,围绕草案首次增设的“网络保护”专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建议,结合网络直播短视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应将其纳入时间管理和分类提示的监管范围。
从网络游戏成瘾,到如今刷直播“上瘾”,看似换了马甲,但本质上还是沉迷网络的表现之一。但与沉迷游戏不同的是,青少年沉迷网络直播短视频更具迷惑性。有不少家长曾表示,一开始看到自己的孩子在看短视频觉得并无大碍,而且在一些家长的固有印象中,“看视频”总比“打游戏”好。然而,雪球正是从这一次次的不以为然中滚大的。面对即时性强、内容传播量大又契合注意力法则的短视频,自制力稍差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就陷入里面。从最初的10分钟到半小时,再到后来的无法控制……
其实,不管是游戏,还是短视频,缺乏时间管理观念与自我约束意识是青少年沉迷的主要原因。对此,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直播短视频,要两手抓。一方面,要抓好对短视频平台的时间管理。比如,现在多平台上线的“青少年模式”,从外部强制规范引导青少年使用时长,值得进一步优化探索。另一方面,要提高青少年的网络素养,让他们自身意识到沉迷网络的危害,以及时间管理的重要性。这更需要家长、学校、平台与社会形成多方合力,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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