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山东省海岸线约占全国的1/6,近年来,山东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压力日益加大,特别是在陆源污染物排放和非法占用海域等方面,人民群众通过来信、举报等方式向山东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山东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检察机关如何通过依法办案解决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突出问题?日前,记者前往山东随办案检察官进行调查。
检察建议发出后:生活污水不再直排入大海
一大早,记者随办案检察官来到青岛市崂山区金光丽海新园小区,走访生活污水直排入海的整改情况。“小区干净了,没了异味!”谈及小区的变化,居民王先生很高兴,“以前污染太重了,海景房离海只有十来米,出门就是排污口,味儿很大都不能开窗。”
这样的变化,源于一份诉前检察建议。“2017年下半年开始,有群众陆续向青岛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举报,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入海,污染了海洋水体、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贺世国介绍说,经过走访他们发现相邻其他6个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是个共性问题。
原来,涉案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前海一线,离海最近的只有数米。当时市政排污设施不配套,小区自建污水池自行处理生活污水。多年后,由于设备老化,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入海,出现了污染海洋水体、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形。
这件事涉及民生,一关了之不行,一罚了之更不成。如何解决排污问题,成为摆在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面前的难题。“检察机关没有单纯督促环保部门关闭排污口,而是把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民生民利相结合,合力寻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永强介绍,去年7月,检察院分别向环保部门、市政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依法履职,在确保涉案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临时运转的同时,铺设主管道、消除污染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