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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09-27 12:10

培育家庭农场有了新进展。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

“这契合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大方向。”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告诉记者,此举有利于促进家庭农场的规范发展,能更好地发挥家庭农场对于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初步构建扶持政策框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一年后,原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系统的指导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随后,全国陆续有30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政策实施的文件。

“在政策指引下,家庭农场发展形势取得初步成效。”赵阳指出,从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的推进角度看,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框架初步构建,同时,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不仅各地方财政给予支持,而且2017年中央财政还首次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从实际成效看,家庭农场发展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据赵阳透露,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与2013年相比,数量增长达4倍多。

赵阳介绍说,以租赁为主,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状况较好。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的总值1946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大概30多万元。

赵阳告诉记者,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利于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不仅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且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经营主体面临融资困难

家庭农场发展虽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同其他经营主体一样也面临着自己的困难。”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一级巡视员冀名峰坦言,家庭农场首先面临的是风险防范问题,比如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市场风险;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面对的自然风险等。家庭农场如何最大限度避免风险,政府如何帮助家庭农场减少这些风险,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融资难也是农业领域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冀名峰告诉记者,当前,家庭农场融资难问题尤其突出,家庭农场相对其他经营主体来说规模比较小,信用贷款获得难度比较大,导致家庭农场在融资困难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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