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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09-25 11:42

 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泉州市共有污染源普查对象40921个、占全省32.5%(125896个);其中,工业源36330家,占全市普查对象的88.8%,占全省工业源的40.3%。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牵头部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工业污染源是普查工作重中之中,只有做到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才能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才能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依据。

  污染源普查开展近两年来,该局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为最重要的工作原则来部署推进普查工作,一方面,建立起由市、县两级普查办为组织机构,街道(镇、乡)普查指导员、社区(村)普查员和企业环保员为基本力量的普查数据采集队伍,实现工作网络全市全覆盖;另一方面,以市、县两级普查办技术骨干为核心,同时充分发挥普查第三机构的力量,建立普查质量保障队伍;在污染源普查的各个阶段,始终坚持数据采集与质量保障密切相关的工作体系。

  在清查过程中,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精心组织下,全市普查数据采集和质量保障两条工作线反复细致核对普查对象信息;对与普查工作量最大的工业企业,充分运用数据库开展与用电企业清单、工商注册企业清单、环境统计清单、12369环保投诉清单进行比对核实,对比对异常信息认真进行现场复核,顺利完成了清查工作,在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家普查办清查质量抽查中取得了漏查率0、错误率0的好成绩。

  在产排污核算过程中,由于泉州市工业企业涉及的行业众多、分工细致,出现了大量企业按照排污系数手册、普查小助手、填报系统规定几乎无法填报的情况。对此,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面对困难不等、不靠,紧盯任务时间节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质量原则,组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普查技术骨干深入实际、科学比对、试点核算,创造性开展工作。

  产排污核算是污染源普查的重要环节,数据质量是这一环节的核心,直接决定了区域、行业的污染物排放结果,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在这一阶段的工作特点突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深入调查,掌握准确资料。为了确保类比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该局组织技术骨干选取不同规模、不同产品种类、不同生产工艺等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调查,查阅有关生产工艺的文献,实地查看记录企业生产设备、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工人核实生产具体工艺和原辅材料使用量,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企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意见,同时还借鉴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系数手册资料。通过细致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准确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其产排污的特点,正确把握好普查表填报的重点与难点,为制定类比方案夯实基础。

  二是多方协作,科学制定类比方案。对于无法根据排污系数等技术规范填报数据进行产排污核算的行业和企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国家普查技术方案原则,在把握相关行业、企业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主动与省污染源普查技术组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沟通并取得支持,邀请专家到现场调查,共同深入探讨研究在国家普查报表制度和普查软件框架内,提出泉州市部分行业、企业的普查报表填报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方案。比如,为确保陶瓷行业企业类比方案科学可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德化县普查办在该县的城东工业区、科技园两个陶瓷企业聚集的普查小区开展类比方案的试填报工作,按照“多岗位”混编的方法,将市、县两级普查机构、环境监察机构、环评审批机构的业务骨干编成多个工作小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各部门的长处和优势,开展同行业、跨行业试填试算,通过不断总结和反复验证,有的放矢地完善类比方案,确保普查数据填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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