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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股权激励方案出炉

来源:常山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9-09-24 12:22

 科创板开市满两个月,首份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出炉,乐鑫科技饮头啖汤。《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为科创公司“私人定制”的相关股权激励制度创新在乐鑫科技所披露的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业内人士就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股权激励政策相对宽松,科创公司拥有更大自由度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更加灵活和市场化,以满足科创企业自己“量体裁衣”的需求,帮助企业制定出对人才更具吸引力的激励方案。

  乐鑫科技9月23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披露,当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乐鑫科技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9.2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万股的0.366%,授予价格为65元/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就乐鑫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而言,其充分利用创新规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股权激励方案突破了“50%”的价格限制。

  乐鑫科技公告表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50%,并确定为65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占方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39.61%;占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41.95%。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的,应当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发表意见。

  虽然上述规则增加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内容,但科创板规则相当于放开了“50%”的限价要求,给公司自行选择价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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